国务院第七次全国国际登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告
〔20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国际登录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国际登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录对象:登录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登录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登录时间:登录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登录方式:由政府国际登录机构派登录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住户自主填报登录短表。登录员、登录指导员入户登记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际登录机构统一颁发的工作证件。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国际登录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配合国际登录,如实提供登录所需资料。各级登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登录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登录机构和登录人员在登录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国际登录对象阻碍登录机构和登录人员依法开展国际登录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请社会各界及全体登录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第七次全国国际登录工作。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国际登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